总工办发[201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来的首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国总工会决定于2016年12月1日起,在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现就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情系劳动者,法在你身边。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切实掌握核心要义。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向基层和职工延伸,推动全会精神进工厂、进车间、进班组,走近职工群众,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二)在广大职工中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准确阐述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三)宣传与工会、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动形成全民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线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吸引职工广泛参与。全国总工会通过中国工会普法微信公众号“劳法聚焦”和“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于12月1日至10日,面向全国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
(二)结合本地实际和职工需求,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讲座、送法进企业进工地、现场法律知识咨询解答、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在法治实践中宣传阐释劳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工会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利用“12351”职工服务热线、职工服务中心、工会网站等平台,为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四、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工会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加强工作指导。要紧紧围绕“情系劳动者,法在你身边”活动主题,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发挥各类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优势,提高法治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手机客户端以及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院校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作用,借助传统媒体公信力高、新媒体传播性强的优势,广泛传播法治思想,积极解读法律法规,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服务职工群众中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努力满足职工群众的法治需求,积极吸引职工群众参与互动,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不断提高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地方各部门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请各省(区、市)总工会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情况报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联系电话:(010)68591662,传真:(010)68591653,电子邮箱:flgzb@sina.com。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6年11月28日